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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必知】营改增后,哪些发票开具知识是会计们必须知道的,看了就明白!

来源:
西昌巧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西昌巧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08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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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后,国税机关有哪些发票种类?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已经明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营改增后,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属于予以保留的票种,自2016年5月1日起,由国税机关监制管理。原地税机关监的上述两类发票,可以延用至2016年6月30日。



 哪些营改增纳税人应推行增值税发票税控装置?

 

答:营改增纳税人推行增值税发票税控装置的范围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及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或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超过3 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预收款如何开具发票?

 

答:按照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2016年5月1日以后,为保证不影响购房者正常业务办理,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收到预收款时,向购房者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待正式交易完成时,对预收款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予以冲红,收回原发票,同时开具全额的增值税发票。


 开票系统可以开具那些类发票?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购发票。


 开发票前,需要提前录入商品编码吗?

 

答:可以提前录入也可以在开票时手工输入。提前录入,填开发票时,“商品信息”可以从该商品编码库中选取。开票时手工输入,系统会提示对未赋税收分类编码的商品进行赋码。


 税收分类编码是要打印到票面上吗?

 

答:不打印到票面上,仅在添加商品行时要求商品必须带有税收分类编码。


 发票填开时,如购买方是个人,如何填写?

 

答:名称处填写个人姓名或“个人”字样,“纳税人识别号”栏处填写个人身份证号,“地址、电话”栏处正常填写,“银行账号”栏可以不填。


 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开具哪些税率?

 

答:系统支持填开税率为17%、13%、11%、6%、5%、4%、3%、1.5%、0%和“免税”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但企业应自觉根据当前的增值税政策填开发票,所选税率应符合国税局要求,以免造成开具的发票无效。


 非本月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错了,如何处理?

 

答:需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先点击开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然后点击“红字”按钮进行负数发票填开,填写负数发票对应的正数发票代码、号码。


 非本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错了,如何处理?
 

答:(必须确保网络连通)

 

1. 提交信息表 :企业在开票系统中开具信息表并通过“上传”按钮提交税局审核。提交税务机关; 

 

2. 税务机关审核信息表,审核后变为“审核通过”,且显示信息表编号可供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3. 开具红字发票企业根据税局提供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