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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不是你想转想转就能转,股权转让那些事!

来源:
西昌巧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作者:
西昌巧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7年11月05 16:1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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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公司经营过程中,股东甲准备退出,怎么办?

股东退出的三种方式:公司回购、公司减资、股权转让

1、公司回购

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满足以上三个条件之一的,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会计处理:借 库存股

贷 银行存款

2、公司减资

条件:

1、 有限公司要减资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 股份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公司减资要通知债权人,并需在报纸上公告


会计处理:借 实收资本

贷 银行存款

3、股权转让

条件: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会计处理:借 实收资本—转让方

贷 实收资本—接受方

转让价格如何确定?

案例:

甲乙丙3人2013年协议各出资6万开立有限公司,三人均股。实际出资现金甲17万,乙2万,丙6万。


公司成立后,甲又垫资13万,乙1万,丙10万用于公司运作(有票据,属于未报销部分),

后公司盈利,甲乙丙又相继向公司借用现金19万,8万,10万。


2014年底由于经营理念有分歧,乙丙决定将股权转让给甲方。


此时公司有固定资产(折旧后)10万,应收款2万,公司账户上资金2万,应付款9万。

此时乙丙转让股权的话,应该如何计算的?

微信图片_20171105161336.jpg


实收资本,三方各为6万元,各占比例 33.3%

净资产=10+2+2+6-9=11万

乙、丙净资产份额=11*33.3%=3.67万

甲收购乙、丙股份,应分别支付乙、丙3.67万


会计处理:

借:实收资本-乙   6万

实收资本-丙   6万

贷:实收资本-甲  12万


平价转让股权不用交个税吗?

案例:

股东当初投入实收资本100万,现以100万的价格平价转让,这种情况不用交个税吧?


税法相关规定如下:

《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四条 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二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视为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

(一)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的。其中,被投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房屋、房地产企业未销售房产、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股权等资产的,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

(二)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初始投资成本或低于取得该股权所支付的价款及相关税费的;

(三)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一企业同一股东或其他股东股权转让收入的;

(四)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低于相同或类似条件下同类行业的企业股权转让收入的;

(五)不具合理性的无偿让渡股权或股份;

(六)主管税务机关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一)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二)继承或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以及对转让人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相关法律、政府文件或企业章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四)股权转让双方能够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其合理性的其他合理情形。


结论:

所谓的转让价=取得股权时的原价,即平价转让不用交税的观点是不对的,一般情况下,是按净资产和所持股份来确定转让的价格,该价格如高于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即需要交税,否则不交。


三、 股东的认缴出资额没缴足,转让股权时成本如何确认?

案例:

股东甲投资时认缴出资额50万,占100%股权,但未实际出资。企业目前所有者权益100万,实收资本50万,未分配利润50万。股东甲以100万价格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乙,股东甲的股权转让所得如何计算?


税法相关规定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三章 股权原值的确认


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一)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结论:

股东甲的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成本=100-0=100


四、 通过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的股本,可以在股权转让时确认为转让成本吗?

案例:

股东甲实际出资额50万,后由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10万,现将股份以100万价格转让。股东甲应确认的股权转让所得是多少?


税法相关规定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


第三章 股权原值的确认


第十五条 个人转让股权的原值依照以下方法确认:

(四)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股本,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转增股本的股权原值;


结论:

转增股本10万时,个人股东已缴纳个人所得税,则:


股东甲的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成本=100-50-10=40


转增股本10万时,个人股东未缴纳个人所得税,则


股东甲的股权转让所得=股权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成本=100-50=50


五、  股东转让股权,企业要交什么税?企业有代扣代缴个税义务吗?

1、 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依据上述规定,双方应该分别就股权转让合同金额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适用万分之五税率缴纳印花税。


2、 企业有代扣代缴股权转让所得个税的义务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

第五条 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