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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坑贴!4个高风险涉税业务、8个财务报表风险点,快收下!

来源:
好会计
作者:
西昌巧手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年10月26 14:29
浏览:
2584

避坑贴!4个高风险涉税业务、8个财务报表风险点,快收下!



多数企业的老板多为非财务专业背景出身,为了能够让公司获得更高的利润,减少成本,会想办法通过财务处理达到目的。稍有不慎,便会掉入财税风险的大坑,在创业过程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甚至搭上自己的身家性命。

今天小好给大家讲解一下小微企业的4大涉税风险分析,关于财务报表的8个风险注意点。及如何才能做到合理规避涉税风险。

销售商品(服务)不开销售发票、隐瞒收入

大家都知道我们国家主要通过以票控税的方式来进行税收征管,企业向客户开具销售发票,就意味着企业需要向政府交纳一系列的税,常见的税主要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等。

反过来说,如果企业在向客户销售商品(服务)的时候,不开具销售发票,就很可能隐瞒收入,进而逃避或者少交相关的税费。

实务中,通过销售不开票的方式来规避税收的创业者不在少数,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销售不开票的涉税风险和后果。

从税收征管法的角度来看,销售不开票属于典型的偷税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可以对偷税的纳税人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和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从刑法的角度来看,如果偷税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将构成逃避缴纳税款罪。

立案标准:

税人逃避缴纳税款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并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不补缴应纳税款、也不缴纳滞纳金或者不接受行政处罚的。逃避缴纳税款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7年。

涉及公司的一切财务工作,即便小主和企业老板都不说,税务机关也能查到。

比如你是生产型企业,当公司有产量和销量的时候,通常会产生一定金额的水电费、运费等等,如果你销售不开票,你的纳税和销售收入的金额与公司的成本费用金额将不成正比;又或者你是其他类型的企业,你公司的员工数量、员工工资等情况与公司的销售收入相比,也会显得异常。

税务机关可从行业信息、公司上下游厂商信息、以及上述提到的信息来推断你公司实际的销售状况。

另外,税务机关还拥有核定征税的权力,估算出公司实际的销售收入,按照估算的销售收入计算并要求企业缴纳相应的税费。

换句话说,即使税务机关掌握不了企业销售不开票的确凿证据,但也可以通过刚才我们讲的核定征税的方式,要求企业补缴可能存在的逃避税款。

虚开销售发票

财务实务中比较常见的另一种企业涉税风险就是虚开销售发票。

兄弟的公司税负太高想要点成本费用发票,老板不能不帮,客户想要多开点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老板也不能不帮,更有少数公司的老板把虚开销售发票作为一种赚钱的手段,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收取开票手续费。

虚开销售发票、尤其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在我们国家属于严厉打击的违法行为,后果非常严重。

生活中我们也会常常听到或看到因为虚开发票而蹲牢房的案例。

①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额达到1万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金;

② 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例如虚开税款数额50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

③ 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例如虚开税款数额250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虚开销售发票、尤其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创业的红线,小微企业千万不能碰。

虚构成本费用

一般来说。公司的成本费用越多,利润就会越少,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也会越少。

所以许多小微企业想尽办法“创造”公司的成本费用,有的一般纳税人公司,为了少交增值税,也会想尽办法找到更多的与成本费用相关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来抵扣增值税。

实务中常见的虚构成本费用的方式大概有以下几种:

接受虚开的发票

接受虚开发票已属于违法行为。

实务中小微企业老板接受虚开发票也是比较常见的情况。

比如小微企业有时候为了获得更低的物资采购价格,不要求销售对方开具销售发票,导致这些采购成本费用因为没有取得相关的发票而无法确认为成本费用。

换句话说,企业光有销售收入,没有可以抵减收入的成本费用,导致企业的应税利润偏高,最终需要交纳高额的企业所得税。为了确认成本费用、少交企业所得税,小微企业又不得不请其他公司帮忙,甚至花钱接受其他公司为自己的开具没有真实交易的发票。

再比如,有的企业本身利润就比较高,为了人为调低利润、降低企业所得税负,也会接受一些没有真实交易的发票。

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越多),意味着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越多,也意味着企业的增值税实际税负越低,所以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能会接受一些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以上这些情况我们都可以称为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利用接受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抵扣增值税的,或者利用虚开的其他发票抵扣税款的,税务机关依法追缴税款的同时,处以逃避税款及骗取税款5倍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纳税人还可能被定性为逃避缴纳税款罪。

接受虚开发票的行为也越来越容易被税务机关发现,尤其是现在金税三期系统大数据的情况下,系统可以详细分析每家企业接受发票、开具发票的情况,从数据分析中找到企业接受发票、开具发票的任何疑点。

编制虚假的员工工资表

还有一种情况是,帮忙虚开发票的公司往往要向小微企业收取较高的开票费用。

对此,小微企业想出了一种更加“便捷”、成本“更低”的办法来虚构成本费用——编制带水分的员工工资表

比如,在员工工资表上尽可能地多列支一些人员工资,事实上,这些人员并不是公司的员工,也并没有在公司领取任何薪水。

其实,编制带水分的员工工资表并不高明,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很容易就可以判断出企业列支的员工工资有多少水分。

比如,企业通常会给全职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会对员工上下班进行考勤,并留有考勤记录;

有些公司还会制定员工薪资的标准和制度,比如各种岗位各种级别员工的工资怎么定,绩效工资怎么计算,计件工资什么标准等等。

税务机关通过检查这些资料和记录,可以确认企业列支的员工工资是否真实、合规。

通过编制虚假的员工工资表,逃避税款的行为也属于典型的偷逃税行为,偷逃税的纳税人不仅需要承担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法律责任,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因此,财务人员需要重点检查以下9点,以确保工资表不被税务稽查。

1.工资个税计算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代扣的个税金额是否依法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是否存在人为计算错误、故意少交个税的情况。

2.人员是否真实

重点检查工资表上的员工是否属于公司真实的人员,是否存在虚列名册、假发工资现象

3.工资是否合理

《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所称的“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在对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一)企业制订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二)企业所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薪金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4.是否申报了个税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上的人员是否均在金税三期个税申报系统中依法申报了“工资薪金”项目的个人所得税。

5.是否存在两处以上所得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国税发[2006]162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从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第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从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选择并固定向其中一处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个人取得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应固定一处单位,携带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发放工资、薪金的合同及发放证明,于每月15日前,自行向固定好的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合并申报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6.是否存在已经离职人员未删除信息

重点检查企业工资表中是否还存在人员已经离职、甚至已经死亡等,但是仍然申报个税,未及时删除这些人员的信息的现象。

7.适用税目是否正确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在计算个税的时候是否故意把“工资薪金”项目转换为“偶然所得”“其他所得”等,把高税率项目转为低税率项目,造成少申报个税。

8.年终奖计税方法是否正确

对于雇员当月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采取除以12个月,按其商数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的计税办法。

注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9.免税所得是否合法

重点检查工资表中的免征个税的所得项目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如免征个税的健康商业保险是否符合条件、通讯补贴免征个税是否符合标准等。

暂估成本费用

有的小微企业更加夸张,既不愿意接受其他公司虚开的发票,也懒得编制带水分的员工工资表,直接让自己的会计在账簿上登记一定金额的成本费用,美其名曰为暂估成本费用,实际是没有任何依据的虚构成本费用。

在财务实务中,什么样的情形属于暂估成本费用呢?

比如,公司经常性的零星办公用品支出,有些办公用品商店可能会觉得每次向公司开具发票太麻烦,为了减少重复性地工作,办公用品商店可能会与公司约定,定期集中一次性开具发票。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每次零星采购取得办公用品时,不一定会同时取得相应的发票。

从会计人员的角度来讲,公司采购办公用品发生的办公费用,因为还没有取得发票,不能确定这些办公费用的确切金额,只能先暂时按估计的金额入账,等定期集中一次性开具发票后,会计人员再按照最终实际的发票金额对办公费用暂估金额进行调整。

这就是正常情况下有理有据的暂估成本费用,也是税务机关认可的成本费用。

如果暂估成本费用是为了虚构成本费用,暂估以后不会取得相应的采购发票,那么此类情况也构成逃避纳税的行为。

股东占用公司资金

许多小微企业往往由老板自身持有100%的股权或者绝大部分股权,这就给小微企业老板造成一个印象,即公司是他一个人所有的,将公司的资金转到他个人的账户就像将钱从左口袋挪到右口袋那样自然。

然而,公司一旦依法成立,便被视为法律意义上的“人”(企业法人)。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行使民事权利并拥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并且公司的财产应当独立于股东的个人财产。

因此,小微企业老板从公司账户提取公司资金的行为可视为老板从其投资的公司借款,或者说是该老板占用公司的资金。

实际上“将公司的资金转到老板个人账户”这样一个在他们看来极其自然的经济行为可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相关的税收法律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股东从其投资的公司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股东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举个例子

假设我投资设立一家A公司,2015年度我累计从A公司账户提取公司资金50万元,如果在2015年度终了时,我没有将这50万元资金归还到公司、也无法说明这50万元资金已被我用作公司的经营,那么税务机关可以认定未归还的50万元资金是公司对我的变相利润分配,通常情况下,我将因此缴纳个人所得税10万元(50万元×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率20%)。

可能有的企业老板会问:“虽然我从自己公司的账户提取资金,但是我只要向税务机关说明这些资金已经被用于公司的运营,那是不是我就不需要就此缴纳个人所得税呢?”

是的,如果创业者能够说明其从公司账户提取的资金已被用于公司的运营,确实不需要因此缴纳个人所得税。

但问题是,这里谈到的可不是向税务机关作出简单的口头解释,而是需要提供真实、合法及合理的会计核算资料加以说明创业者从其公司账户提取的资金已被用于公司的运营。

税务机关认可的会计资料通常包括小微企业老板个人付款并取得的合理差旅费发票、通讯费发票等等。此外,老板通过个人账户为公司支付的大额成本费用需要提供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物流单据及老板的付款记录等。

接下来,小好再讲一下财务报表中的涉税风险及相关业务案例分析。

【温馨提示】

关于企业经营中常见涉税风险点及核查建议,小主们可以点击下面的标题跳转链接。

【重点】税务重点稽查的41个企业涉税风险点及4个自查技能,赶紧收下!

“固定资产”减少

“固定资产“科目减少,预示着企业处理了固定资产,处理使用过的固定产,企业需要缴纳增值税。因此,固定资产科目减少,企业有没有交纳增值税将会成为风险。

【业务案例】

“固定资产”没有发票

嘉兴公司建设了一栋办公楼,由城东建筑公司承建,合同金额1800万元,工程结算金额1950万元,因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原因,与城东建筑公司产生结算分歧,嘉兴公司迟迟未支付工程结算款,城东建筑公司也未对嘉兴公司开具发票。

然而,该办公楼嘉兴公司已于2017年1月1日投入使用,对于未取得发票的固定资产,纳税有何风险?

【政策规定】

根据国税函〔2010〕79号第五条规定,企业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由于工程款项尚未结清未取得全额发票的,可暂按合同规定的金额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提折旧,待发票取得后进行调整。但该项调整应在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12个月内进行。

【风险分析】

嘉兴公司应当在办公楼投入使用后,进行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账务处理,同时按规定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但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结算发票,同时根据发票金额进行固定资产原值调整。

如果未取得发票,那么,在2017年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进行纳税调整,所计提折旧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预收帐款“余额长期过大

“预收账款“余额长期过大,可能货款或服务费已收,货物已发送或劳务已提供,但没有开具发票或没有确认收入,没有及时缴纳增值税。

“实收资本“增加

“实收资本“增加说明企业追加了投资,实收资本的增加需要补缴印花税

“其他应收“余额非常大

“其他应收款”余额非常大,很有可能是因为企业股东个人借款长期未归还,企业是不是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

【业务案例】

我公司账上有一笔5万元的“应付账款”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支付,长期挂账已超过3年,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包括企业资产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因此,若企业存在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应计入企业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长期很大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长期很大,可能是“白条抵库”、“货款挂往来未确实收入”等,这样可能企业有推迟纳税的嫌疑。

对于老板来说,更关心的是,如何将这些涉税风险降到更低,或者说完全避免这些风险。

对于财务工作人员来说,关心的是如何在高效率、节省工作时间的前提下,帮助老板核查涉税风险,及时规避。

“好会计”上线了一个新功能——税务风险检测系统。

“税务风险检测系统”会基于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增值税申报表等财务数据智能测算企业财务状况,并智能生成【税务健康评测报告】,直观准确的展现出涉税的风险点,让小主们更有针对性的处理涉税问题,更好的进行税务筹划,降低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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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核心

违约金、手续费、补贴等收入类涉税风险点及其核查建议

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等扣除类涉税风险点及其核查建议

如何使用好会计软件快捷的对账务进行检测,合理规避涉税风险

观看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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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简介

熊博:重点大学会计学本科毕业,会计中级职称,具有多年课程教学经验。

上课风趣幽默,够深入浅出的讲授每一个知识点,无论是会计上枯燥的会计分录,还是财务管理上繁杂的会计公式,都能来领学员从生活与娱乐的角度去认识、了解、记忆。让学员在欢声笑语中学习到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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